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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日特偵組訪談扁珍,並搜索住處及辦公室。


     扁珍提出資金來源:


     一、她的嫁妝。


     二、扁律師執業所得。


     三、投資。


     四、選舉捐贈。


     如果真的是以上四種來源,錢何需東藏西藏,用人頭匯來匯去,還匯到國外去?不都是合理的所得嘛!


     在選舉結餘款當中受贈的捐款佔了多少?為何可以全部據為己有而不回饋輔選出錢出力的民進黨?


或是投入公益團體,援助弱勢?為何捐款不能公佈以昭公信?是否捐款當中真的有對價關係的政治獻金?


     當民進黨支持者看到阿扁將選舉結餘款納入私人的秘密帳戶,並匯往海外,教以後民進黨參選公職的候選人要如何籌募競選經費?還有人願意捐錢給民進黨的候選人嗎?


     愛台灣愛到把鉅款匯到國外洗錢,以後誰還相信愛台灣的民進黨?扁珍之罪大惡極,受所有支持者痛恨其理在此。因為扁珍一家的貪財而弄死民進黨,教黨員、支持者如何原諒他們?


     看著中央黨部為了募款所印製的文宣「進步再出發」,阿扁笑咪咪的與蔡英文主席及歷屆主席們合照,阿扁啊阿扁!你的良心在哪裡?一月份就已知有六億元的鉅款匯在海外,財力如此雄厚的你,為何還忍心讓一位才入黨四年的蔡英文獨挑中央黨部近億的債務?


       民進黨這一波的募款活動,阿扁你捐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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