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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在過年前的頭版刊登啟事,寫明過年期間訂戶照常送報,說了卻做不到,《蘋果》欠訂戶一個道歉,而且一月份的報費要減收四天─六十元。
農曆年假期報社為體諒送報生全年無休,一般都是出一到初四不送報,這已形成一種傳統。所以當我看到《蘋果》的啟事「訂戶照送」時,雖然存疑,但也期待。畢竟有太多的行業在過年期間也是照常運作全年無休,尤其是交通事業更無年假可言,《蘋果》若有心打破陋習,我仍抱以期待。
但是,《蘋果》只做到過年照常出報,訂戶得自掏腰包到超商購買。言而無信,消保官應出面糾正、罰款。報社的啟事如同對讀者們的廣告,廣告不實,怎不該受罰?
再看看《自由時報》則有比較貼心的安排,除了過年期間照常出報,還再贈送訂戶的農民曆裡夾送四天份共四張的兌換券,訂戶憑券到超商即可兌換當日報紙一份,不需再付費。這樣的安排可以兼顧送報生及訂戶的權益,《蘋果》卻棋差一著沒想到,對讀者的服務品質已打了折扣。
我不喜歡過年,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過年看不到「完整」內容的報紙。記者休假、編輯輪值、印刷廠員工輪休、送報生休假四天,就算在超商買到報紙,內容卻是乏善可陳,是道地的應景、縮水板,對於我這種每天一定要看報的人而言,過年期間都悵然若失。
期望報界也能有不過春節的一天,以正常的品質、內容照常出報,學習《自由時報》使用兌換券的模式,兼顧到訂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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