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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的爭議是沒事討事,既然同居不違法,同性戀者當然可以成家。成家也非一定要有「婚約」,反而能更加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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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女法官陳俞婷,針對北市詹姓婦人因發現先生與羅姓女同事外遇,盛怒之下到羅女上班地點痛罵「賤人、幹X娘」等而被控告公然侮辱一案,做出犀利的判決:被告並非杜撰事實而謾罵,「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據此判詹姓婦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