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市政府無法以積極的態度解決乞討者的存在問題,反而倒果為因,要處罰施捨者,有點把乞討者當成台灣獼猴的侃味。
    台灣獼猴自從被列為保育類動物,嚴禁捕殺,族群數量越來越多,加上自然生態環境的被破壞,討食不易的猴群只好轉移陣地向人類乞食或掠食。偶發的獼猴傷人與破壞事件,尤其是對於農作物的搶食,都讓農民等受害者苦不堪言。
    動保法絕對是出於愛護獼猴的好意,但人猴生活圈的交集則起因於人類好奇餵食所致,因為有人餵食,獼猴自然會聚集靠近,這和吉隆坡市政府的想法差不多,台灣各地方政府應要求遊客不可因一時同情或好奇再餵食獼猴等動物,讓野生動物在棲息地自力更生,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保護棲地環境,生人勿近。
    台灣現在幾乎看不到乞丐,街友有慈善團體的照顧,亦可相安無事。但仍有極少數好吃懶做、好手好腳的正常人,抓住人們善良本性的弱點,明明穿戴整齊、無痛無病,卻上門誆稱家人有病要看醫生、機車沒油沒錢加油不能回家……等理由,騙取五十、一百的小額佈施,「積少成多」他們的收入可能比一般受薪階級還要高。
    要讓這種詐騙的乞討者絕跡,就要如同對獼猴的態度一樣,絕不可有浮濫的同情心,雖然對施捨者而言只是小錢,但卻會因此一次次養大這些「欲呷毋討賺」的胃口,造成另一種社會問題。台灣的社福機關與單位對於弱勢的援助已有非常多的選擇,若真發現需要幫助的人請聯絡這些機關團體,才是長久的濟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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