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連假夜間免費措施已實施十年,當時是考量收費站會阻滯車流,免費通行可全線暢通,但只有夜間施行,白天照常收費,防止近程駕駛捨省道而上國道。
除非職業駕駛不得已非得夜間長途駕車,夜間開車因視線與疲乏因素風險大增。夜間免收費的目的是要轉移白天的部分車流在免收費的時段(夜間十一時至清晨六時)使用國道。免停收費站可一路順暢,減少行車時間。
但如今國道已無收費站,改由電子收費,收費站阻滯車流的因素已消除,不論白天或夜間都沒有收費站的影響,只剩下免收費這個誘因。交通部公布夜間肇事率為白天的1.4倍,夜間長途駕駛的風險,有經驗的駕駛應該都知道,基於安全考量,能夠白天起程,當然就儘量避免夜間長途駕駛。
至於以折扣引導民眾改搭長途客運,職業駕駛熟悉路況且作息均有管理安排,習慣長途駕駛,安全性會比自駕來得高,兩者並不矛盾。
交通部長賀陳旦已經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此決策是為了顧及民眾行車安全不是為了增加政府收入,且調整後的經費也會用於改善公共運輸。林全院長也指示這次調整可能會造成交通上衝擊,交通部要做好配套措施。
身為用路人,不能只靠「小確幸」獲得卑微的滿足,改變如果能獲得更好的結果,我們的付出就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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