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人沒有「颱風假」,看風雨大小自行判定要不要讓小孩上學、大人要不要上班。學校不會因為這樣記學生曠課,老闆也不會記員工曠職。
自從有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辦法」後,無論上班、上課的地點離家多遠,全委由縣市長決定。
氣象預報就是「預報」,學問畢竟有其極限,颱風路徑、風速、雨量的數值行進中不斷在修正,縣市長依據預報決定放不放假,常有失準之虞。
就算同一個縣市,在同一場風災中也會有天差地別的災情,所以放「颱風假」本來就要有彈性,評估自家風災下的環境與狀態,決定要不要讓小孩上學、要不要上班,幾乎人手一機(手機)的時代,打電話就能請假,不必搞得烏煙瘴氣。927放半天的縣市長被罵到臭頭,928放整天有縣市民眾樂賺一天,就如陳菊市長所言:她也想當聖誕老公公,讓市民皆大歡喜。
如果我們會為了中午放學後身處強陣風中的小孩與接送的家長的安危擔心害怕的話,那麼對於在風雨中搶修電力的台電、自來水公司等人員、是否該有更多同理心?小孩放學遇強風要抗議、水電來得慢要抗議…,想想重災區的慘狀,只要人還平安活著,什麼都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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