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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地生疏的出外人伸出援手就是「疼惜」,這是台灣人傳統的美德。

如果能夠在地謀生,誰願意離鄉背井、孤身赴遠地找工作?

我是聽「孤女的願望」成長的世代,希望年輕一代能聽完這首歌,從歌詞裡體會出外人的辛酸。

因為高速公路、高鐵的貫連,台灣南北一日生活圈儼然成形,「出外人」思鄉之情已逐趨淡薄。但是從其他國家引進的勞工正是這個時代的「出外人」,無論是外籍勞工、看護,只要有盡職工作,雇主們都該懷感謝之心,沒有他們,這些艱苦的工作誰來做?為家中行動不便的病患把屎把尿,全天候照顧長輩生活起居,為何不能把他們當家人一樣看待,尊重他們的人格?

謝姓雇主多次性侵印尼看護事件,喧騰國際,真是台灣之恥。

謝姓嫌犯已被逮捕,必須面對最高十年的徒刑,但他的所為已損及台灣國家形象,恐怕花十年都修補不了。

只敢欺侮在台灣無親無故的弱勢外籍看護工,算什麼男人?根本是人渣!

有錢(雇用外勞)就高人一等嗎?許多看護代替雇主「盡孝」─服侍照護長輩,就算同住一屋簷下也不能同桌吃飯。還有雇主規定看護早上六點一定要起床,晚上十一點才能就寢。更有要求與男性受看護者同床而眠,導致發生性騷擾事件…。「規定」無奇不有,果真花錢的就是大爺?

在我看來這些沒良心的雇主才應受法律的規範,並懲罰他們永遠不准申請外籍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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