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食安問題真是樹欲靜而風不止,日前又驚傳豆乾類製品出了大問題。

為何加工食品需要染色?商人說為了賣相好,不加色素的只能把商機奉送給加了色素化妝的。

如果為了賣相,那應該加的是食用色素啊!怎可因為工業色素比食用色素價廉許多,「效果」又好就不顧商業道德?

商人會講究賣相,消費者可能也要負一半的責任,採購食品時若不依外貌協會標準,廠商也不必畫蛇添足,貪小便宜弄巧成拙。

據說有些柑橘橙類的水果為了搶先上市,會在五分熟酸度仍高時噴上除酸劑,摘下後浸除酸劑,讓果實可口不酸、色澤又好看(又是為了賣相),才能賣得好價錢,因為等盛產期一到價錢就跌了。

所以消費者挑選生鮮食品時就該注意,非當季盛產物且看起來「賣相特佳」者,購買時真的要三思,台灣四季皆生產各種不同的水果,挑盛產期吃比較經濟又保險。

以安全消費的立場來抵制讓投機者不要再添加非法化學物質,新鮮食材的原汁原味與加工後的原汁原味還有原色一定會有所改變,消費者明明買的是加工品卻要追求新鮮的原貌風味,那不如就買新鮮的來吃就好,不是嗎?製造商添加化工劑讓產品「要什麼味道有什麼味道、要什麼色澤有什麼色澤」,一種豆乾數十種口味,消費者難道相信它每種口味都是原汁原味熬煮出來的嗎?

食安問題層出不窮,走了一件又來一件,社會的相互信賴基礎已盡失,少數害群之馬(又幾乎都是市佔率高的廠商)為了貪圖暴利,連帶讓殷實商人一起受害,豆乾食品業由上而下哀鴻遍野;已經重修重罰的食安法仍然無法遏止非法添加的歪風,果真印證殺頭的生意真的有人做!

arrow
arrow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