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中尉女見習官葉玫逾假不歸被以逃兵通緝,這是一件有計畫的逃兵事件,值得軍方檢討志願從軍的軍士官兵之退場機制。

有人抱著滿腔熱血從軍,但卻在受訓期間才發現無法接受軍旅規律生活而萌生退意,在我服役的年代是一旦報到繳交了身分證,就無法說退就退,這也是我的親身經歷。

但是之後制度改變,明訂:受訓期間不具軍人身分,只要賠償費用即可申請退出。葉玫逃兵事件令人納悶之處是,她自述於受訓期間即發現無法適應,曾向長官表達退學之意,為何軍方沒有處理?

在指責葉玫逃兵理由是受到同袍排擠、連化妝亦受到干涉等欲加之罪之餘,軍方亦應檢討志願從軍的退場機制,尤其是女兵原本即無服兵役的義務,既然水土不服留之反而會成為軍隊的累贅,理應准於賠償軍方損失後退學。尤其是尚在受訓期間,仍處於適應期,沒有強留之理。

退場機制若完備,加上准許攜帶智慧型手機入營,對募兵的成績也能產生加分作用。全國約有七成人口使用智慧型手機,軍人卻因為被顧慮有偷拍軍機之疑而不能攜帶入營,其實真正會盜取軍機的間諜才不會單單利用手機犯案,不必把每個軍人都當成賊,這對剛正愛國的軍人也是種侮辱。

況且一般軍營也不是各個都是軍機重地,我當兵的年代照相機都能帶入營區拍照留念了,現在居然禁止照相手機入營,還真是個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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