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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對阿扁一直不認罪,非常頭疼。


特偵組花費那麼多時間與精神,上窮碧落下黃泉,至今仍找不到有「陳水扁」三個字的海內外帳戶存款,就把阿扁身邊的人一一抓起來,大部分雖不耐收押的痛苦招供了,但所招供的罪魁仍是吳淑珍,而非陳水扁。而吳淑珍因體弱不能坐牢,辦了吳淑珍等於沒有什麼法律或社會、政治上的意義。所以整個特偵組顯得焦躁不安。再三的抗告,就是想收押阿扁,無非是案情膠著,找扁出出氣。


都什麼時代了,還搞押人取供的老套。這只會落實了特偵組沒有能力科學辦案,也不能以平常心偵辦,惱羞成怒就拿押扁來遮羞而已。


阿扁被起訴,並非代表特偵組的起訴書沒有欲加之罪,有良心的法官才不採信起訴書所羅織的片面之詞。起訴之後,阿扁要不要收押防止逃亡,防止串供,那是法官的職權,法官無保釋放阿扁,自有他的考量,特偵組理應給予尊重,不能以主觀的意識否定法官客觀的裁決。否則就是順我者生,逆我者死的霸權心態,那麼我們的司法分屬檢查庭與法庭豈非樣板,有罪沒罪就由檢察官說了算豈不省事?還要法院、推事做什麼?


以阿扁的性格,就是把他關進水牢,他沒做的事還是沒做,不會被逼供。特偵組不要錯估阿扁的意志。


「有才調」ㄟ特偵組就請以科學的方法,把阿扁貪污、洗錢的直接證據揪出來。現在又不是封建時代,可隨意誅連九族,妻子犯法,竟要抓丈夫坐牢,這不是民主時代的司法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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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