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兒和二女兒都遠嫁宜蘭,大女婿因任教學校在南部,所以就近住在潮州。也因此大女兒幾乎可以天天和父母一起用餐,但是一到過年圍爐,她就必須和先生小孩一起回宜蘭過年。


二女兒則是因為公婆都已不在,可以在除夕夜之前就和女婿帶著孩子回潮州,陪父母吃年夜飯。


平常一起吃飯的大女兒過年時一定不在,反而是不在身邊的二女兒全家回來,代替大女兒的角色。


三女兒因為夫家的過年習慣不同,女婿也能夠在除夕夜陪她回娘家圍爐過年。過年期間三個女兒有兩個在身邊,真要感謝她們的母親不惜生命生了三女一男,過年家中才能熱鬧烘烘。


養兒育女雖然辛苦,但人老了卻能享受兒孫成群的幸福,人生夫復何求?誰說不是多子多孫多福氣?


現代的臺灣交通發達,二高銜接雪隧到宜蘭約莫六、七個小時,高鐵更是造就全台一日生活圈,各地的家族成員想要聚會已非難事,農曆年約定俗成的年夜飯,我覺得太過形式化了。


農曆年的習俗初二女兒要回娘家,娘家父母若已不在,家鄉又無兄弟時,就會與成長的家鄉斷絕往來。而且每一位媳婦都是娘家的女兒,都得回娘家,誰來煮飯啊?媳婦與女兒的角色衝突難解。


除夕夜平常一起用餐的大女兒不在,她不能和其他弟妹一起圍爐談天,讓我不禁有一點兒討厭過農曆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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