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有一個父子相依為命的家庭,年邁的父親沒有雙腿,壯年的兒子不久前因觸高壓電鋸掉雙臂,父親只有雙手,兒子只有雙腿,這款悲慘的境遇,政府該百分之百負責照顧他們的生活,而不是只給錢就算盡到責任。


見到父子兩人不畏逆境,以肢體互補的方式自理生活,鼻頭不禁一陣酸。


兒子可以走動,所以下廚就靠他,但是沒手怎麼辦?他早已練就以腳趾頭拿鍋鏟的功夫。然後再揹著沒有雙腿的父親,一起合力把飯菜端上桌。


失去雙臂的兒子必須靠父親餵食、穿衣。沒有雙腿的父親想要在屋內移動,就靠著兒子揹…,看到他們如此堅強地活下去,鼻酸之餘,心裡對這父子倆湧起強烈的敬意。所謂勇者無敵,絕不是砍砍殺殺,以力服人。


警察節當天有一位甫任職一年的員警燒炭自殺,根據死者的摯友說,死者因為長官要求吃案:搶案變竊案、竊案的件數必須管控不能太多…。他害怕因此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另外又曾經因為押送酒駕人犯被脫逃,害怕扯上疏縱人犯的責任。


月薪五萬五千元的這名員警,揹負一百多萬的房貸,在經濟上也造成壓力,累積各項因素,可能是他尋短的主因。


比起前述的父子,這名員警可說是懦夫。被要求吃案為何不向督察系統舉發?向上級反映?顯見「正義使者」對主持正義仍缺乏自信。就算有房貸壓力,以目前的月薪,省吃儉用應該也應付得過去,再大不了不幹警察了,我實在想不出自殺的理由。比他的人生更委屈、更悽慘的人比比皆是,如果連自身都難保,如何來做人民的保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