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發現情況嚴重,強制將婦人送醫安置,並在子女切結之下送進安養院,但子女們卻從不去繳交費用,因而被高雄縣政府依遺棄罪移送法辦。

另外一則新聞則發生在高雄市,一位媳婦將長期癱瘓在床的婆婆綁在床上,用膠帶貼住口鼻,再以枕頭將婆婆活活悶死。

這位媳婦行兇後向警方自首時供稱「丈夫去年十月把婆婆接回家裡由她照顧時,她就有想推婆婆進澄清湖的衝動」,還說「婆婆長期臥床,只能吃東西,活著毫無意義,才親手殺死她」,植物人的照顧非常辛勞,但台灣的法律並不准許安樂死。

警方以殺人罪嫌將這位媳婦移送法辦。

親子、婆媳的問題鬧到最後必須以法律手段來處理,甚至鬧出人命,這些都是人間悲劇。每一個人都會老死,人不能一輩子年輕不老,千萬別輕視忽略老人問題的存在。

再來聊聊我最近聽到的案例,負責政府機關社會救助業務的一級主管,突然決定退休,對於不了解他申退原因的部屬,他做了說明。

因為兄弟之間無法協調由誰來照顧母親,他將母親接回家裡住,卻引來妻子的情緒嚴重不平衡「為何是我?」為了安撫妻子又能兼顧照護老母,他在住家隔壁租屋安置母親並決定申請退休專職照顧母親,這樣的孝子現今世間難尋哪!

因為他本身飽受婆媳關係及老人照護的身心煎熬,所以他在自己所屬業務上大力推廣「老人關懷據點」,利用公共資源來幫助無依住的老人能安享晚年。如今在全縣已拓展至一百二十個據點,業績是全國之冠。

兒子與同事間互相「考試」,如果未來遇到相同的問題,自己的老婆不願照顧老病的父母親並且在食衣住行的問題上加以刁難,該怎麼辦?有人說「就算對妻子發生家暴,也在所不惜!」我聽了心存懷疑:真的嗎?說時容易做時難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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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