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執政八年,真的白幹了。

阿扁若以「無罪推論」的法律精神,他從看守所到法院為何必須被銬上手銬?諸如此類,阿扁現在才喊冤,要求公平的司法,當他大權在握時為何沒有重視此類的人權問題?他關懷過看守所裡的嫌犯冬天沒有熱水洗澡嗎?出庭應訊的時段只能吃麵包果腹嗎?直到阿扁本人被收押,大家才「發現」司法的不公不義。

如今嫌犯羈押的法條出現修訂的跡象,往後司法不能再濫權羈押,看來阿扁被羈押四個月,比他身為總統時對人權的改善貢獻更大,多麼諷刺啊!他當犯人不當總統,竟讓「台巴子」受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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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