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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李姓女老師因為背負卡債逾三百萬的本金,加上銀行高循環利率,六年來她雖然還了四百萬元,但至今卻仍為了背負近千萬元的卡債而苦不堪言。
    之前曾有立委提出民法第205條修正案,希望信用卡利率的上限能從20%下調至16%,但最後因為金管會和銀行公會不同意無疾而終。
    林永頌律師表示,目前已是低利率時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只有1.5%,然而卡債族卻得背負著高達35%的循環利息再加上手續費和違約金等巧立名目的收費,殊為不公。
    信用卡是每家銀行主推的業務之一,卡債族形同是銀行眼中的肥羊。銀行業績再差也有四個月的年終獎金,業績好的還高達十一個月,等於是領了雙倍薪水。由此可見銀行業利益之豐厚,若不肯在信用卡循環利息上稍做讓步,實在是為富不仁。
    資本主義社會允許合理的貧富差距,但重點是資本家可以越來越富有,但不能讓窮人更貧窮。資本家應有社會責任,把賺到的利潤透過創造就業機會或推動社會福利等工作,有效改善貧窮人口的環境,使之也能夠漸漸提高生活品質。
    諸如低利率的小額信貸,縱然風險高,但畢竟損失的利潤是九牛一毛,資本家只是少賺一些而已。不當使用信用卡做資產管理者另當別論,其實信用卡本身的功能是可擔負部分救貧之用,而如今我們看到的銀行利息已與地下錢莊相當,就因為高利率迫使不少貧苦人家寧願找地下錢莊也無法向銀行借錢,也由此橫生不少社會問題與家庭悲劇。
    如果富者越富的同時不能讓窮者同享其利,這樣的資本家不要也罷!若民營銀行辦不到,至少公營行庫應率先降低卡債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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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