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馮部長口誤或記者手誤?東沙及太平島要那麼多四○高砲彈藥做什麼?「四萬枚」若是包含機、步槍擊迫擊砲彈才合乎常理。
如果真需要四萬枚四○高砲彈,意味來自空中及海上的騷擾非常頻繁,豈不表示戰情緊張?
高射砲也可當平射砲,早期由雷達射控的九○高砲,部署在金馬外島岸邊,用以驅趕越界的漁船,效果極佳,既不會誤傷漁船又能達到嚇退的目的。
目前部署太平島的四○高砲,由人員瞄準、手動操作,對於時速四百公里以下的螺旋槳飛機堪稱有用,對於噴射機之類等於是放歡送的鞭炮。所以可以確定太平島的四○高砲絕不是用來打飛機的,主要是針對海盜或越界的漁船。駐島官兵「餘興玩具」等級,毫無應付現代化戰爭的能力。
光靠八一迫擊砲、一二○迫擊砲與四○高砲,是無法守護太平島的,這些武器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只能對外表示「太平島是有我軍駐守的領土」而已。
按鈕戰爭的時代,除非部署雄一、雄二反艦飛彈及天弓一、二型防空飛彈,否則增補四萬枚傳統武器砲彈說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
而後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也已澄清表示,四萬枚彈藥是指各類型輕兵器彈種,而不是單一彈種,運送地點容他保留。並強調,彈藥運送是配合海巡署需求,都是例行性、計畫性的。
話說回來,立委其實不用太著墨在「四萬枚」這個議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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