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在「沖之鳥」被日扣留,繳交保證金後已釋回。

漁船糾紛本可透過外交途徑解決,釣魚台附近海域尚且有主權爭議都可先擱置,以文明的漁權協商方式交涉,為何沒有主權爭議的「沖之鳥」卻不能循此模式,非得要升高到「國安層級」,還派出巡護船前往護漁後又出動一艘拉法葉應援?

派艦前往「沖之鳥」護漁就是馬英九打的假球。

日本僅認定「沖之鳥」的二百海浬經濟海域,並未否定十二海浬外是公海,各國船艦有自由航行之權,我艦亦可無害通過。

台灣海巡或海軍艦艇前往上述海域,日本無權阻止也不會干涉,除非馬政府下令進入十二海浬的領海。

但是馬政府有膽挑戰日本的領海嗎?當然不敢!所以派艦護漁之舉只是要破壞台日關係,對漁民而言不過放屁安狗心,一點意義也沒有。

聯合國已認定「沖之鳥」以北海域為大陸棚架的延伸,屬日本所有,為美日圍堵中國第一島鏈與第二島鏈(關島)之間的地帶,具戰略意義,故中國視其為眼中釘,曾兩度派海測船前往試探日本的反應。

台灣藉由漁船被扣而大動干戈,這次只差沒有鬼叫「不惜一戰」,基本上就是「聯中制日」的準軍事行動。

事實上派再多的軍艦去,日本也不會理你,馬英九又再次的打假球。

arrow
arrow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