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不共戴天!

這幾天的新聞,我們看到一對長期啃老的兒媳為了覬覦雙親的財產,先後殺害父母,幸虧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否則如何平天下人之心?

兇手夫婦要呷不討賺,雖是母親外遇所生,但父親心照不宣視如己出,百般疼愛買車買房給他,就算無血緣關係也仁至義盡。然而這個逆子竟為了四十萬元的卡債,不思正途正錢還債,把歪腦筋動到父母親身上。

將兩老每月合計一萬四千元的老農年金,悉數入袋猶不知足,先將生病行動不便的父親推入河中溺斃,俾領到死亡互助金。再設計載老母至溪邊野餐,從頸部後方強制按壓入水溺斃。所幸檢警明察秋毫,研判水深不及腰應不致溺斃,且兇嫌夫妻還立即把母親遺體捐給大體中心領取五萬元慰問金,驗屍結果發現死者頸部有外力傷痕,加以測謊才逮捕這對驚世兒媳。

與家人討論這起駭人的逆倫慘案,大家異口同聲:這種人渣不需要在用國家的納稅錢「養」他!內人說,為了四十萬殺了自己的父母,不可思議!逆子惡媳無法可治,已經沒有存在世間的理由,法官要速審速決,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對此案憤恨未平,沒料到彰化又發生一件製造車輛墜谷意外殺父傷妻的詐保事件,兇手是名道士,也是負債累累的啃老族,世道沉淪、親情毀喪,悲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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