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查稅是法定職權,但別忘了法律不外乎人情,這方面法官就顯得較有彈性,同樣的罪行依照動機與結果會重判或輕判。

關於柯家二老被查稅一事,柯P會動怒並非無理由的一時之氣。若非他參選台北市長,且主動透露向父親借款一千萬相添買厝,且老婆陳醫師也有繳付十三萬的利息,誰會知道一對算高收入的醫師夫妻,買房子還需要向老父借錢?國稅局又怎知柯家父子有「借貸關係」?以柯醫師與陳醫師的收入,在台北買房還要「靠爸」先借貸就已經夠悲哀了。

柯家父子這筆購屋借貸關係,早在選前就已透明化,媳婦陳醫師也公開存簿的匯款明細,早已證明是借貸而非贈與,國稅局如今選後要求柯爸要提供借據之類的紙本借貸契約,這種對人情義理的踐踏,才是令國人譁然的主因。國稅局當然可以依法論法,但對不同人士的檢舉案件沒有一視同仁,只針對個案要求父子借貸也須立下憑據,這在人情上是說不通的,台灣人無法接受這麼刻薄的條款。

摯友之間尚有通財之義,何況是父子手足之間,親情的價值豈只值一千萬?西諺有云「借錢給朋友,不是失去朋友就是失去錢」。除非柯文哲不惜為一千萬切斷父子關係,吞掉父母的養老金,否則他怎會不還?這個社會的信賴關係已頻臨崩潰,如果每對父子的借貸關係都一定要寫借據,不止社會,家庭的倫理也一併完蛋。

父親把養老金拿出來借兒子買房,母親也說兒子媳婦有錢就還,沒錢就先欠著。難不成國稅局是想調查柯爸和柯媽的養老金存得夠不夠嗎?

公務人員若死板不知通權達變即是官僚。如果柯家的個案國稅局一定要親子間的借貸寫出借據,那是在否定無價的家庭倫常,這樣的政府可怕又沒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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