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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年輕時候看的好萊塢電影,永遠只有二個主題,一是白種人與印第安原住民的交戰。另一個是警匪片。

警匪片中的西部警長領導鄉民大戰搶劫的匪徒,警長由部落人民推舉,不需證書,只要配上警徽就能發號施令,片中的英雄警長通常都是快狠準的神槍手,以技服人。

百戰百勝在聲望最高點時,瀟灑卸下警徽離去,搭配西部黃昏景色,主角的身影令人激賞。

台北市信義分局長夫妻閃退,被閒人大作文章,說是被市長當眾要求他防止法輪功眾再被愛國同心打,否則就把他換掉,是種凌辱。如果認為長官「當眾下命令」是凌辱,那就不要踏入公門。

李德威目前轄區內,長期以來任由統派的愛國同心會對法輪功團體施加暴力,負責除暴安良的警察毫無作為,身為分局長不需負責嗎?

愛國同心會舉著中國五星旗在台北101廣場「稱霸」,若信義分局視若無睹,是懍於那面五星旗嗎?

軍公教有一定的退休年限,尤其警界目前待遇優於受薪階級的平均值,無法除暴更無法安良,這款的警長公關做得再好也是瀆職。人緣好與是否進則是兩碼事,交辦任務做不好就換人很正常,不能硬扯上「柯」政猛於虎。

院轄市分局長,等於省轄縣市的局長位階,好多人排隊等著做。

新任民選市長挾帶高民意支持度,事務官只能去適應,而非新市長來適應事務官,否則改變永遠無法成真,醬缸永遠存在,新人當然要有新氣象。

郝市長時代法輪功被打可以當成「小事」,但換了柯市長要求以保護良民安全為要務,豈有誰對誰錯?!帶槍的軍警首重「服從」,沒有第二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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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