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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說:對於民眾抗爭的累犯或暴力激進份子將可採取「預防性羈押」,希望能達到嚇阻效果。

幸好法官並不吃這一套,暫時保住台灣的民主價值。

沒有暴政,何來暴民?早就生活在異次元的吳育昇,更在黨團記者會上以「暴民」稱呼抗議群眾。試問群眾攔車包圍立委,有哪位金身的立委因此受傷嗎?

立委是民意代表,理當與民眾站在一起,當群眾攔車時,如果理直氣壯下車面對與談話,群眾會對立委施暴?如果不幸被打了,到時候再指責「暴民」也不遲。

燒警局、燒警車、翻警車…,夠不夠暴力?為何「中壢事件」沒抓到半個「暴民」?也沒人坐牢?群眾抗爭只要取得正當性,而執政的國民黨又能知錯自省,法律會站在群眾這一邊。

「中壢事件」肇因於國民黨選舉作票,群眾才會憤而燒警局、警車抗爭。

318太陽花學運」也是因為國民黨立委粗暴的30秒,才激起學生佔領國會的抗爭。

他們的動機皆出於維持法紀,所以廷帆二人連交保都不用。

如果政府有權實行「預防性羈押」,那廷帆二人早就被關起來了,前前後後有多少抗爭場合,都可以見到他們兩人的身影,完全符合內政部次長所說的條件。

反核已是多數人民的信仰,為了防止有朝一日的核災,讓台灣陷入萬劫不復,群眾焦慮包圍立委座車,就被稱為「暴民」。吳育昇可以把「中壢事件、「劉自然事件」的新聞資料翻出來看看,當時幾近瘋狂的群眾,依你現在的標準恐怕統統都得槍斃?但事實上卻無任一個人被逮捕入獄!何況那還是戒嚴時期,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都不敢稱他們為「暴民」。

台美斷交,國民黨發動群眾包圍攔截來台的美國特使座車,美國政府有稱之為「暴民」嗎?沒有暴政哪來暴民?貼上「暴民」的標籤,只為了方便以國家暴力對付群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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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