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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介欽檢察官以洩密罪起訴黃世銘,外界互有褒貶。

褒的是:黃世銘乃最高檢總長,張檢察官下屬起訴上司,的確就事論事,魄力不用說,最大的價值是維護了司法獨立的精神。

貶的是:他把洩密與濫權監聽切割。監查院若也像張檢一樣對事不認人,彈劾黃世銘,被法務部調查小組認定調為「烏龍」的國會總機監聽案,至少可以行政上的瀆職罪拔掉黃世銘的頭銜。

洩密案已走入司法程序,馬英九暫時沒事,黃世銘則堅持一審有罪才要辭職,想靠羅瑩雪與馬英九的掩護,但是至少基於迴避原則,為避免日後在法庭上檢察官蒞庭與自己頂頭上司對幹的荒謬情境,黃世銘應先自請停職。

也許黃世銘手中握有馬英九的把柄,所以馬英九不敢要求黃辭去總長的職務,但為了讓法官能夠做到客觀的判決,至少黃世銘要先停職,將來若被判無罪再行復職,如此也能表示自己心中坦蕩面對司法審判。知恥近乎勇!黃世銘既然為自己的人格擔保,又何懼請辭或停職?

至於要如何打破棄卒保馬的防護罩?民進黨現階段莫可奈何。2016若能改朝換代,以蔡英文或蘇貞昌一絲不苟的個性,相信一定能夠讓馬英九成為阿扁在培德的「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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