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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球員兼裁判,自己人查自己人,完全依循部長事前的說法,監聽國會「沒有主觀上的犯意」。

殊不知羅部長的發言卻弄巧成拙,法務部調查小組竟把監聽國會定調為「烏龍事件」,那麼特偵組豈不成了「烏龍院」,人民還能相信特偵組辦案的虛實嗎?

屏東縣有個烏龍村,自古村民皆習武練身,聚落團結意識濃厚,遇有不平之事村民總是集體聲援。當地的派出所就叫「烏龍派出所」,烏龍在台灣話有吉祥之意,一旦變成北京話卻含有嘲笑的意思,加上日本搞笑卡通「烏龍派出所」的胡鬧形象,為了避免員警尷尬最後只好改名為「興龍派出所」。

濫權監聽可能進行政治偵防,也可能聽到與案情無關的個人隱私。而烏龍監聽除了上述內容外,還可能造成縱放與冤案。所以烏龍監聽比濫權監聽更為可怕。由於烏龍監聽,錯引破案線索,真正的嫌疑人卻沒被監聽到,把不該被監聽的扯進來,變成與原案無關的冤案。

「烏龍」監聽到李鴻源與高金素梅的畸戀、某情治首長每隔三天就買春,因與本案無關就予以銷毀。而同樣「烏龍」監聽到王金平、柯建銘及高檢檢察官的情資,雖然查無刑事不法,卻沒有被銷毀,而且譯文還直送天聽,引發政壇的九月政爭,馬英九毀憲亂政、造成國內政局動盪不安,這明顯是雙重標準。

不管是選擇性地採用監聽資料或是烏龍監聽,二者不但同樣可怕,而且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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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