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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三十一日一位十一歲的學童到東港海邊玩,不幸溺水失蹤,凶多吉少。


     差不多三十年前我常帶孩子們到東港海邊玩,我們只是站在沙灘上跳給沖上岸的浪花邊緣追,遠看大海取樂。


     有一次在枋寮海邊,我一手抓著四歲的小女兒,踏著沙灘看海浪,冷不防一個大浪竟然撲向我們,看著小女兒滿頭滿臉的海沙、海水,證明剛才的大浪高過女兒的身高。當時要不是我緊握著她的手,小孩有可能就被浪捲走了!從此,我不再帶著孩子們去沙灘撿貝殼了。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老人家從小就諄諄告誡:水火無情,但未經歷險不會把這句話放在心上。


     小女兒在大學的暑假期間回來,我陪她到鎮立泳池學會了蛙式。


     怕水並不是不能碰水,玩水要找安全的泳池,隨時有救生員待命的泳池,都還不能完全保證不出事呢!


     鎮內某高中一位學生到校內泳池游泳,他好奇泳池的排水孔,潛水去觀看,不料卻被強大吸力吸住,等救援上岸因缺氧過久,無法恢復正常人。


     我學游泳的地方是小學旁的埤圳,每年都有人溺斃,但年紀小從沒考慮後果,大家成群去游。不過也難怪,當時哪有公立泳池的設施。現在泳池普遍了,學游泳一定要到有救生員的泳池,隨時注意安全,而且一定要結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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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