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炳灯、豬哥亮和馬英九是台灣的撒錢三人組。


在北、中、南的國道及公路上灑了二、三百萬現鈔的陳炳灯,因為繼承父親的遺產,得到一幢市價二千多萬元的樓房。


數個月前他賤賣房子,得款五百多萬,等於已經先「撒」了一千餘萬給買主。在國道及公路上先後撒了約二百多萬,不過他在「撒錢三人組」中,算是撒最少的一個。


最近他因為心神不寧,晚上睡不好,覺得自己是遭「五鬼纏身」,所以決定「花錢」消災,搭乘計程車,南北奔波一趟,沿途撒錢。


警方表示,只有一位民眾「拾金不昧」,將所撿到的三千元送交警方歸還撒錢怪客。何不像拿馬英九的消費券一樣,幹嘛要還?


撒錢怪客若學學馬英九,把錢捐給弱勢或公益團體,也是可以和馬英九一樣擺脫司法的「五鬼纏身」,也不必落得被以毀損國幣及公共秩序罪移送法辦。


馬英九在特別費被起訴之後,在法院審判之前,聽從律師的指示,在很短的時間內將他公款私用的金額數,全數捐給公益團體,藉以大水庫小水庫的理論擺脫刑責。馬英九為了擺脫這「五鬼纏身」的官司,大約撒了五、六千萬元,比陳炳灯要多更多。


如果馬英九用的是「公路撒錢法」,不但救不了自己,還可能罪加一等,所以說他能「當」總統,陳炳灯卻只能被認為是神經病。撒錢的學問大矣哉!


豬哥亮演電影是諧星,主持歌廳秀則是「七仔虧」,他替幕後老闆都賺進不少錢,對自己而言也是日進斗金,曾經一個月收入高達一千萬元。最終他負債兩億落跑,老闆也被他倒債一億多萬元。他應該是被「賭鬼纏身」終身沒得解!


豬哥亮若能有費玉清的守財術,他現在該有五億元以上身價。也許正因為錢來得莫名其妙,也就去得莫名其妙,是宿命。他曾經在後車廂裝滿二千萬元的現鈔,賭一天一夜的麻將,把所有的錢都轉到賭友的手中,依然面不改色。


因此,聽說演藝圈的朋友都喜歡找他打麻將。他仗著錢多輸得起,打牌漫不經心,幾乎都只有輸錢的份。與其說是輸錢,不如說是撒錢給賭友撿。


大家樂、六合彩組頭最歡迎他。因為他篤信天下間各種荒唐的明牌,只要透過SAKURA丟給他一支明牌,一次下注就是幾百萬元,組頭笑呵呵,但他最終只好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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